笔的韵味

很久没有写博客文章了。现在我也想开了,有些想法和值得记的事就放在 Day One 上面。结果一发不可收拾,我开始广泛尝试各种笔记记录的地方,包括 Obsidian、OneNote、Notion……结果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不成体系,越发不得要领。手里别提今年重新开始用的 Filofax 手帐本,能写的地方越来越多了。

有时候面对电脑,我也感觉越来越不想打字。打字的速度赶不上我的想法,有时候想记录下来,不等录入完成,就感觉没了兴致,觉得写出来没多大意义,还不如不写。有些个人经历,则用上拖延大法,等下次吧。结果拖着拖着,想写的也都忘记了。

我还是没有搞懂,是不是从小的教育养成了我们用笔写字的习惯。用笔写字跟用键盘敲字对思维的影响有不同吗?如果一个小孩,没有经过长时间的用笔写字的训练,而是从小到达所有作业都在电脑上完成,那长大后会不会更加习惯于在电脑上用键盘打字呢?所以很难判断这是纸笔的魅力,还是我们被训化的结果。

从小用笔写作文,800 字是基础,因此 800 字上下的文章不会使我感到厌倦。可能是我年龄大了,可以写的更长了,在电脑上常常文章水了上千字,这个时候感觉心情疲劳,我想是可以理解的吧。

我看过一写关于作家写作的描写片段,比如村上春树,比如海明威,让我感受到一种美感。《指环王》的作者(异或是《权利的游戏》的作者,那个白胡子胖老爷爷,我记不清了),使用 WordStar 写作的故事,虽然有一种古朴的趣味,但给我的冲击就小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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