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Chrome for Mac
忘了今天从哪里看到的了(似乎是在扫 Google Reader 的时候),Google Chrome for Mac 出了 beta 版本了。
我在看到消息的时候想,不知道这次的 Chrome 是不是还是像 Picasa 那样用 wine 模拟的?如果不是的话,试验一下倒也无妨。然后下载下来一看,果然是 Mac 原生程序的样子,于是就运行了一下看看。
忘了今天从哪里看到的了(似乎是在扫 Google Reader 的时候),Google Chrome for Mac 出了 beta 版本了。
我在看到消息的时候想,不知道这次的 Chrome 是不是还是像 Picasa 那样用 wine 模拟的?如果不是的话,试验一下倒也无妨。然后下载下来一看,果然是 Mac 原生程序的样子,于是就运行了一下看看。
今天上午感觉一些事情不顺心,也不知道是不是心情的关系,让我感到一直比较倒霉;或者是因为倒霉的事情影响了心情。
首先是早上起来特别冷,我感觉至少有零下15度的感觉。公交车又晚点了,我在车站等了有一阵子,那感觉已经是冬天的感觉了。而且这个时间也不是很好的时段,上车后也没有座位。昨天我坐了同一辆车,结果车离车站还有50米就停下了,我还要多走一段路;今天我要去图书馆,心想如果也能像昨天一样就好了,结果车却不偏不倚的停在了车站前面。今天的司机开车也比较彪悍,有几次都有把我甩出去的趋势。
日子忙啊,调整页面的 CSS 竟然成了暂时的休闲活动,真是让人苦笑不已。
今天在写完前面那篇文章之后,有把讲 CSS 中文字体设定相关的几篇文章以及一些衍生的文章又看了一下,似乎若有所悟,于是就又打起了修改页面的 CSS 的主意。
在整个做网页的技术中,我唯一不在行的就是 CSS 了。严格来讲其它技术也不怎么在行,而我对于 CSS 则有种“畏惧”的心理,很长时间不敢动它。过去我同样有这种感觉的是 javascript,后来在今年暑假的学期中有一门课需要我们自己写 javascript 来做 AJAX 页面,那一阵子 firebug 和 Safari 的内建调试工具同时出动,虽然痛苦,也让我对 javascript 不那么恐惧了。而 CSS 则不然,我从头到尾一直都没有学过,因此虽然 CSS 不是一门很难的技术,我却一直感到恐惧。
这是我的blog在几天前收到的一则留言,可能很多人也收到过类似的:
I am really impressed with the overall subject matter of your blog. It is obvious that you know you subject matter and you are passionate about it. If only I had your publishing ability I hope to find similar articles in the near future. Good luck.
三天前的想法,中间忘掉,今天上午又想起来的。
我每周一三五早上的第一节课是《密码学》。老师不给任何电子的note,他自己上课的时候就用marker在白版上写。他每次来除了拿一个塑料文件包装他的那一堆marker外,就是一个文件夹夹了一页一页未装订的notes。然后上课的板书都是拿了一页notes往白板上抄而已。其实我怀疑他完全可以把那些notes公开一份电子版本的给我们,反正和课堂笔记都一样。不过我觉得这样一来,加上要求的参考书,每天来听他的课就变得不那么必要了。所以他还是孜孜不倦的往白板上写笔记。
我在把blog的程序由Wordpress换到Movable Type后,有一个问题就是链接。我过去的文章是以目录的形式表示的,用了Movable Type后结尾则成了html。理论上文章的链接是不应该变动的,否则会导致指向这篇文章的网页的废链。不过我觉得html结尾更顺眼一些,于是就还是用了Movable Type的链接形式。
我为了做专家系统的seminar,前天下午去了学校的图书馆找了学校里唯一一本关于MACSYMA的书。这本书是1984年的,算是比较古老了。书的排版字体,以及书里的记录卡片,都是我之前从未见过的,于是今天早上给书照了几张照片。
前几天我写了一篇文章《我也讨厌修电脑》,写我觉得为朋友义务修电脑很不舒服,有厌烦的情绪。今天正好又遇到了一件相关的事。
昨天下午上课前,去教室的路上,预见了一位熟人。同样是中国人,当初和我一起读的语言,但是不同班。他与我语言班的同班同学关系不错,又是我语言班的另外一位女生的前男友,现在他的女朋友算是我的学妹,他在语言班的同学是我在国内大学的好同学,也是我来加拿大前四个月的室友。他在这个学期修了计算机1010课,就是最基础的Java语言,之前有几次作业有问题,找我辅导了两次。这次遇见后就问我第二天有时间没有,说这个学期最后一次作业不大会,想让我教教他。我那篇文章也说了,都是同学,特别是都是在加拿大的中国人,我一般都力所能及的帮一下。我在周三要做一个seminar,准备这个seminar就是我这个星期前半部分的全部内容。我说如果时间不长就没问题,他说不用很长时间,于是我就说我大概9:30实验课下课,然后那之后就有时间,就和他越好在那个时候在实验室见面。
这个学期我的计算机网络课有个项目是需要小组完成的。当初找小组队员的时候,我有意找了之前没有接触过的当地人一起合作,结果找到了现在的伙伴。当时我其实很紧张,那人正好在课堂上坐在我左边,一幅阴沉的样子,也不怎么说话,与其他当地人相比显得不那么活泼。我当时打定主意,姑且一试,如果他已经与别人合伙了就算了。于是在下课后就鼓起勇气去问他,结果他还没有与别人组队,于是我们两人,再加上后来的一位中国人,小组就这么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