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gramming

谈谈目前对姜萍的质疑

最近这一个月,姜萍事件在一些网络平台上讨论的挺多。现在大数据搞的信息茧房的事比较多,因此我观察到的情况可能做不得准,多少有个参考吧。我常刷的平台里,小红书最多,知乎第二。知乎上的观点相对比较中性,小红书上正文中看到支持一方的观点很多,评论中支持与质疑的比例大概在 6:4,而且很多评论也往女性、中专生上贴,也有一些实在脑残的评论,看的我血压升高,不过,我跟与他们争辩没有兴趣。

想找一个统计工具

有这个想法很长时间了。

主要是工作中有一些分析表格数据的工作,如果人工的在 Excel 里面用眼睛去看,实在不是一个健康的活。于是我自然的用上了计算机。需要用的操作其实很简单,就是计数、Excel 的 VLOOKUP 功能找出对应的数值再求乘积、求和,我写过几个程序来自动统计。

计划重新配置 Emacs

Emacs 是我最喜欢用的编辑器。最早我是在大约 2005 年从王垠的网站上知道它的,同时听说的还有 VIM,后来经过尝试,我觉得 Emacs 更加符合我的口味,用起来更为自然,因此从很早起我就用 Emacs 来写程序。

升级了 tweets-page

前几天偶尔上 Twitter 的时候看到别人的一条推,说是 Twitter 可以导出自己过去发布的所有消息了。这是我一直想做的,原因之一是 Twitter 自己限制了它是一个快速更新的消息发布集中地,而已经发布了的消息就不是它所关注的了。所以过去你要是在 Twitter 页面上不断的点“上一页”,能看到的页面是有效的,印象里好像回退到 20 几页就不能再往前看了,不知道现在有没有改进。因此我很早之前就有把我所有的 Twitter 条目都导出来的想法,可惜 Twitter 的 API 也有类似的限制,因此这个想法一直没有实现。

浏览器还有什么不能干的吗?

过去我对 JavaScript 非常不感冒。原因估计是刚开始学的时候的心理阴影。

最开始在我的印象中,JavaScript 是一种给网页提供动态效果的工具,这跟我一向的“内容最大”的观点相冲突。由于我开始上网后有好几年都只能用慢速的电话线拨号上网,为了节约流量,提升速度,我特别讨厌网页上的花里胡哨的效果,重点关注的只有内容。早期的一些国内的网页,尤其是新浪、搜狐提供的 blog,很多人非常烂俗的在里面添加各种效果,比如动态背景、背景音乐等等,这些在像我这样用慢速网络上网的人来说,绝对是一种灾难,从那时我就对这些东西深恶痛绝。连带着对 JavaScript 的观感也不好了。后来出国后有了高速的互联网连接,但我这种“抠门”的习惯是改不了了。现在我的浏览器也一直用着 NoScript 插件。

中译版的 SICP 好难读啊

我最早是在上高中时,从王垠的网站上知道了 Scheme 这门编程语言,后来洪峰的一些文章也提到了不少 Scheme 的功能。那时我比较迷恋 Scheme,一方面因为我从来没有接触过函数式编程语言,Scheme 这种用小括号堆砌出来的代码,比起过程式编程语言来说新奇了许多;另一方面也有 LISP 光环带来的效应。所以当我得知了有一本书,名为 Structure and Interpretation of Computer Programs,中文名为《计算机程序的构造和解释》,堪称 Scheme 语言的“圣经”,并且是麻省理工学院计算机系的初等课程教材后,我就一直像一窥这本书的风貌。

10 分钟写一个 blog 系统

和很多人一样,我第一次听说 Ruby on Rails 的时候知道了“10 分钟内写一个 blog 系统”的视频。Rails 的创始人 David Heinemeier Hansson 边讲边做,七搞八搞,伴随着一声声 “whoops”,一个简单的 blog 就完成了。

用 Emacs LISP 写程序

Mac OS X 下我常用的终端程序中,Terminal.app 和 iTerm 都有一个 command+k 的快捷键,作用是清除终端里的字符,回到只显示一个 shell 提示符的状态。这个操作是终端软件自己的,而不是执行 clear 命令,因此效率上会高一些,在远程终端里尤其明显。而且按两个键远比输入五个字符再按回车要舒服,因此我很快就习惯了这个快捷键了。

编程语言喜好

一个人对于编程语言也有自己的倾向,我最近和同学一起完成学期项目时,有了深刻的体会。

我们的学期项目是网络课上要求的,让我们写一个socket程序,让几个客户端可以通过服务器来玩NIM游戏。我们第一次小组讨论的时候决定用C来做。我同时修一门计算机组成的课,作业是用C语言写虚拟机。我看了老师给的答案后,感觉有豁然开朗的感觉,一扫以前对C语言的恐惧心理,所以也信心满满的做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