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回家的公交车上看到了让我难过的一幕。一位中年男子抱着一个大约有两岁的小孩上了车,坐下后小孩嘴里尖声嘟囔着什么。开始时我以为小孩不想被抱着,要自己走路。这是好事啊,于是我有些想笑,小孩子学走路多可爱啊。后来仔细一听,小孩子在嘟囔“不坐这辆车回家”,似乎是搞错了方向吧。那位像是他爷爷的男子给小孩解释。岂止小孩不听,反而一个劲的嘟囔同一句话。
弄了半天,那位爷爷和我才弄明白原来小孩子要“打的”回家。然后无论那位爷爷怎么说,小孩还是那一句话,并且有“暴走”的倾向。我可以想想到那位爷爷的尴尬。规劝无效后,那位爷爷无奈的说:“带了个败家子出来。”真是让人叹息,想我小时候能走一站就不坐5角钱的公交,这孩子真让人厌恶啊。
我在那爷孙前面下车,不知道事情的结果如何——是爷爷让步,下车打一辆的呢,还是孙子闹够了就消停了。
说实在的,对我这种讨厌吵闹的人,最讨厌听到小孩或女人的“哼唧”声。当时我都有了上去揍那小孩一顿的心。亏了不是我带那孩子,否则我绝对会出手的。我也是由此推测那男子是小孩的爷爷而非父亲,正常父亲的话,怎么能够容忍孩子这么无理取闹呢?
忽然我想起了在新东方托福作文课上听老师杜昶旭讲他小时候父亲如何教他写作文时提起过,他父亲对教育子女的观点就是“孩子要打”。经过杜昶旭一解释,确实有道理:小孩子(除了某些特殊的“神童”)根本无法听进去大人的道理,所以你跟他们说什么都不管用,这个时候就要让孩子形成条件反射,当他做错事的时候一顿暴打,下次孩子就会知道再做同样的事下场会很不爽,这样慢慢就把孩子教育好了。
我觉得这种方法对学龄前孩子都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