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虽然这件事情让我思考了挺多,不过我很大几率懒得写一篇文章来谈这件事。只是意识到最近在更新博客这方面有些过于懒惰,导致了我的写作能力逐渐弱化,因此我还是逼迫自己整理出一篇文章来保持逻辑思维的能力。
这件事情本身已经经过一段时间的发酵了,相关的信息也基本上被大家熟知,虽然消息的真伪尚无法验证。但我也不打算就事情的对错进行评判,也不需要对消息的真实性进行判断,只谈我对现有事件中的想法与思考。
感性想法
我是一个不喜欢随大流的人,所以一开始我并没有持哪一方的立场。我有好几年没有像上学期间那样关注奥运会了,更别提体操项目的锦标赛,因此事件双方的当事人我都不认识。最早我当作小报新闻来看,也是一眼就过去的事。在这种作为第三方不了解真相的情况下,容易被带节奏,因此我现在都不在心里下定论了,就当双方都不是好人,狗咬狗好了。在这个阶段,我不认为吴柳芳的行为有什么大错,肯定是不违法,但未必那样的符合公序良俗,也确实处于规则的边缘,总归不在我应当批判的范围。但看到评论的截图里,管晨辰对她“扣屎盆子”的指责,我感觉吴柳芳的回复是优秀的,放我在那个位置上,或许已经骂、呛起来了。
我甚至上了抖音去找到了吴柳芳的账号,看了一下她发过的视频。这种风格不算是少见,在抖音、特别是小红书上,可以见到更多更加哇塞的视频或照片,更何况推特、电报上的福利姬了、女菩萨了,因此我也没有关注她(以至于几天后账号不允许关注,让我十分后悔)。之后渐渐开始引发讨论,据我听网上的人们说,抖音、知乎上多数人支持吴,小红书上更多的人批判吴。我上抖音少、上小红书多,也的确看到很多批评吴的言论。一些骂抖音上发评论的人“用 jb 打字”等这些言论就逐渐让我很火大了,也让我更加的偏向于支持吴的立场(原本我是中间偏一点吴的)。经过近几年上网的经历,让我形成了这些人百分百无法沟通的结论,所以尽管有少数几次我也想下场对一些评论进行回复、反驳,最终都是打了一些字后又全部删除了的。他们输出的不是观点,而是情绪,这之间没有沟通、讨论、说服的空间。与其花时间进行无意义的讨论,我想还是直接用最肮脏的语言对对方及家人进行辱骂来得更痛快些,甚至如果有可能,我希望得到对方在现实中的身份,开着吉普车狠狠的去撞他们。
理性思考
当然,上面的内容只是我情绪化的输出,不能算数。从理性角度,我无意分辨别人对吴柳芳的观点是正面还是负面,我不是当事人,也不是她的亲人,对方怎么想她对我无关紧要。在这篇文章里,我想写的是,我从别人论点中看到的,明显不符合逻辑的地方。
国家队擦边?
这是一个比较主流的观点,就是吴柳芳擦边可以,但不能打着国家队的名号擦。
这个观点很好理解,因为网上比吴柳芳更过的多得是,也没有被拿出来公开批评。所以形成了这样一个观点,我们不批判你擦边,我们批判的是你以前国家体操队员的身份擦边,给体操队的抹黑,甚至给中国抹黑。
一开始我是直接去反驳的:吴柳芳的前国家队队员的身份是客观存在的,不管她怎么说,是明说还是暗示,这都是一个事实,这个事实不会被抹去。在我看来,只有一种情况是错误的,就是吴柳芳刻意否认自己前国家队队员的身份,这或许是持有本条观点的人们所期望的?设想一旦如此,这群人会表扬吴柳芳为了“国家大义”去撒谎吗?可行性极低,因此我认为这里存在逻辑冲突,这一条观点不成立。
支持与权利?体育饭圈化!
之后我的想法有所改变,变得更开放——为什么国家队前队员就不能擦边呢?擦边行为不违法这是当前的共识(否认这一点的人们连沟通的前提都不存在,不在本文讨论的范围内),因此如果吴柳芳仍是国家体操队的队员,体操队可以有规定不允许这样做,但后果也仅限于辞退,不能判定吴柳芳违法。现在吴柳芳没有任何国家层面的身份,人民批判她的论据也只有擦边不道德,给国家队抹黑这一点。
我想,就算吴柳芳给国家队抹黑,轮得到网友对其进行批判吗?谁给网友这个权力,来替国家队的相关人员来讨伐吴柳芳呢?有人说这个权力是天然的,因为我爱国、我支持国家队,所以我有权力维护国家队的形象,进而维护国家的形象。或许把对象设为国家队不是很好想象,我们不妨把国家队换成爱豆,把这些人换成粉丝,这是不是就说得通了。尽管法律上规定人们婚姻自由,可一旦爱豆爆出恋爱、结婚,竟然可以当成黑料,被判定为塌房,这其中的必然中,也带有我这个 80 后理解不了的荒谬。我感觉这是一种典型的饭圈文化,看着跟前即日网上对陈梦的无端指责没什么两样。
官方已经发声抵制饭圈文化进入体育领域,我认为原因之一就是绝大多数粉丝们不讲逻辑、没有道理。立场决定一切,爱豆的一切都是好的,但有些禁忌爱豆也不能碰,比如婚恋。在吴柳芳事件里,国家队成了人们心中的爱豆,哪怕别人都能擦边,但吴柳芳因为与国家队有关系,所以她擦边不行。
国家队员身份的边界
我们假定国家队前队员拍摄擦边视频是错的,那有什么问题呢?我的想法是边界模糊。任何事情都有一个边界,把边界模糊化,会带来扩大化的问题。
如果说穿国家队队服擦边是给国家队抹黑,那我也可以说顶着亚洲人的面孔擦边是给亚洲人抹黑,以后要擦边还是去整个容,把自己整成美洲、欧洲、非洲人再来擦吧。如果觉得我说的荒谬,那我反倒问你,是看不起亚洲人自己的血统吗?为什么对中国队的一件衣服那么关心,对自己身上的皮肤那么漠视呢?这又有歧视与反歧视的拳可以打了。
对其他国家队现役及退役人员的影响
有人用这一点指出了吴柳芳带来的恶劣影响,发出了其他国家队女队员相关的视频或图片下面的评论,说等着看她的擦边舞蹈。以此来指责吴柳芳犯下的错误。
之前的主流观点可不是这样的。女性在酒吧等场合被男性冒犯,哪怕那个女的穿着再暴露,男方都是被踩进臭泥巴中的角色。往往这被一部分人认为在外面穿漂亮的短裙是女性穿衣自由、是女权的体现。甚至小红书上还有发穿鲨鱼裤背身照片的,有些照片、视频旁边注上一句可笑的“正常穿搭,无不良影响”,似乎就变得光明正大了。而吴柳芳的视频就相当于女性的短裙,现在体操队其他队员被冒犯,不是发评论的人员素质低的问题,这时候反倒成了吴柳芳的错,这不是妥妥的双标嘛!
是否支持自己家人擦边?
有一种论调很气人,说:你支持吴柳芳擦边,那么希望将来你的女性亲属擦边,你也能这么支持。
这似乎抓到了吴柳芳支持者们的软肋,对方也对此很得意,但仔细想想,这里面也隐藏了一个很大的逻辑漏洞,就是少了前提。前提是吴柳芳的生活并不富裕,她也尝试了其他工作,都没有得到如此成功的效果,这种情况下吴柳芳拍视频直播,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获取一定的收入,难道不可以吗?确实这个前提容易被人忽略,但总是故意把前提忘记,单拿擦边出来说,我觉得有一定的带节奏的嫌疑。
我很高兴评论中有有识之士说出了这个论调的本质就是“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毫无疑问,这在今天看来是吃人的封建伦理,比较有名的就是海瑞因为自己女儿接受了仆人的饼,就说她失节,强迫她自杀(还是饿死的),反正是非常残忍,而现在被一些人用做吃人的工具。如果我的女儿将来吃不上饭,有条件跳这种舞蹈来谋生,我会支持还是反对呢?我想我会支持。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应该成为一句空话!
有种论调,含糊其辞,说吴柳芳不是没工作,广州给她做了不错的就业安置,她恋爱脑跟追随前男友去了浙江省,导致丢失了编制。意思是她不是穷得吃不上饭,现在来搞擦边就是出来卖,和卖淫女没本质区别。
中国传统上对安贫乐道有有情怀加成,颜回“一箪食,一瓢饮”从《论语》起就被至圣先师所赞扬。甚至,在公开场合上,“富裕”成了贬义词,很多人心中都向往富裕,却有耻于说出来。但是在今天,至少从官面上,我们不再赞美贫穷。邓小平的一句“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把当时的中国的生产力从意识形态的枷锁中解放了出来,才有了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的现代化发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的党的目标可不仅仅是让全国人民脱贫、吃饱饭,怎么能仅仅用吃饱作为标准来苛责吴柳芳呢?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追求富裕,难道不能光明正大吗?
结尾
一条一条的写,没想到写了这么多条,而正因为多,我也不清楚是否把我这两天想的都写全了。我想就此停笔,因为已经足够多了。
对于吴柳芳的职责,或许网上有人说到点上了,就是很多人在道德层面“宽以律己,严以律人”。今天我们严格“依法治国”,倡导“以德治国”,就是因为法律是有明确定义的,而道德往往是模棱两可的。我们都承认“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虽然是“低”的,但至少它是有明确标准的。以没有明确标准的东西来规范人,道德卫士难免演化成文革时期整人的红卫兵,这是我对此感到反感,并且对“道德卫士”保持警惕的原因。
擦边这两个字就很恶心。违法就是违法,不违法就是不违法。你觉得擦边不对,那就按骚度分级啊。林丹还是军人呢,他纹身是切实违反了军队条例了,也没人管啊。说到底还是成绩不够硬,国内的运动员只有最顶级的奥运冠军才能混得好,吴柳芳这种级别的只是炮灰。 挣钱吃饭,天经地义。
是的,或许是中华文明太过深入人心,中国人接受不了冷冰冰的“依法治国”,今天对先秦法家思想的批判似乎也很强调其负面意义,“儒皮法骨”或许才是大多数人可以接受的底线。
不过,这也就是我们这类人可以沉下心来理智的讨论一二。我看到很多评论中说以“对”、“错”做为讨论的准绳,就知道基本上没有沟通的余地了。发言的成本太低,让人们可以随意的不用负任何责任的说一些未经思索的话,这让我对“言论自由”有了一定的负面思考,这两天打算逼着自己静下心来写写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