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快照

广大人民创造的文化

今天看了Yochai Benkler在TED的演讲“Open-source economics”,里面他提到2004年中期IBM蓝色基因超级计算机的性能刚刚超过了日本产的DEC”地球模拟器”超级计算机。但与此同时,另外”一台”超级计算机也在运行着—-“SETI@Home”,由全球450万个人电脑用户通过互联网贡献他们的空闲运算力而组成的超级计算机。而这台超级计算机的运算能力超出了IBM蓝色基因的三分之二之多。这有点像“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故事,但有些许的不同。人们没有像我们过去那样,贡献自己所有的精力,而只是把自己零碎的运算能力贡献出来,不影响自己的工作,就完成了更大的计算。

Twitter上follow谁?

Twitter上follow谁?今天看了月光在Google Reader上分享了一篇来自”望月的博客”的文章《45+或许你想follow的twitter帐号》后,突然有了明确表述的想法。当然,我不是Twitter专业用户,讲得都是我自己的想法,并不客观。

首先我想说一下”微博”的作用以及由于作用所带来的它的性质。与传统网站、新兴的论坛、blog一样,微博的作用同样是发布信息的媒体。他们之间的区别是成本不同:传统的静态网页需要发布者有编辑的权利,而论坛、blog则只需要一个帐号。Twitter则把这种成本进一步降低,可以说是使成本无限接近与一个标准。这里的”标准”,被我不严谨的描述为”越接近这个标准,人们越有意于发布一篇文章/帖子/信息…”。

博弈

今天早上看到keso在Google Reader里推荐的《制度的神圣》这篇文章,发现其中的一些话非常精辟,浅显易懂的表达了我之前总结的笔记[1][2]。

制度是用来干什么的?教科书早有答案了:调解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再说直白点,就是人和人之间的博弈需要一个游戏规则。但制度本身,是不容博弈的。如果一个制度出台,最终演变成了本该被规范的人和它之间的博弈,这个制度,永远无法得到”神圣”二字。而制度的一切合法性,就在于”神圣”。

讲一下对隐私的保护

今天下午上课前写了篇文章谈了一下我们伦理学老师的一些我们看来的”偏执”行径。巧的是下午上课的时候老师正好在谈论加拿大公民隐私的问题。

加拿大官方有隐私保护机构,名为Privacy Commissioner of Canada,网址是http://www.privcom.gc.ca/。这个网站包含很多非常详实的法规条文,比方说隐私保护最重要的两部法律[1][2]。其中第一部是传统的隐私法案,大概颁布与1968年;第二部是2001年之后颁布的关于信息技术的法规。

有趣的是,这个网站还有一个答题系统,可以检测你对隐私的了解程度。老师在课堂上演示这个系统时,有一道题问道你访问WWW网站的时候你的位置能不能被侦测到。答案是能,但老师说网站上对于答案的解释是有问题的──网站上说WWW网站通过cookies可以获得你的位置。

老师在课上给我们演示了两种追踪访问来源的方法。一种是我们学校课程网站使用的nTreePoint系统自带的统计功能,另一种是Google Analytics给出的访问统计。两种方式都可以得到访问者的IP地址、访问这个网站前访问者是在访问什么网站。而Google Analytics直接能给出访问者的地理位置。

母体外的人

还有半小时计算机伦理课就要开始了,这次我想写写我们这门课老师的一个特点。我相信他的这个特点蛮普遍的,就是:活在母体(matrix)之外。

对于我们这一代来说,把互联网形容成电影《Matrix》里面的matrix再适合不过了。虽然程度上并不是那么强大,但现今的互联网上总能或多或少的找到某个人的某些信息。Google的发展壮大固然是一个很大的因素,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心态上的变化。开放的社会环境使得我们比过去更加不惧怕在网上公开自己的信息,Twitter、Facebook、校内网的壮大就是依赖于我们的这种心态。

Tim Berners-Lee关于Linked Data的演讲

今天看了Tim Berners-Lee在TED上的演讲,非常有启发。第一次看到了动态的Tim有点吃惊。从之前看过的的照片中,我一直觉得Tim是文质彬彬的非常安静睿智的人。但视频中Tim非常活跃,有点神经质,语素很快,但很清晰,中间还带动观众与他一起大叫,有做励志课程讲师的潜质。

可惜没有Code of Ethics for Computer User

盗版软件是“计算机伦理”讨论的话题之一。所谓“职业伦理”,就是在法律的“最低限度”的基础上,人为的提升一个行业的从业人员的相关道德标准。人们公认制作、贩卖盗版软件是不符合计算机业从业人员的道德要求的,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甚至属于违法行为。

似乎这些“职业伦理”并不约束相关的用户。确实,“用户”不能算作职业。因此,计算机伦理无法大力的阻止人们购买盗版软件。不止在计算机行业,在其它任何行业里,我都没有对约束用户的规则的记忆。没有了强制约束,从“囚徒困境”我们可以得出来,计算机软件用户更倾向于购买使用盗版软件。

新兴行业的伦理问题都一样严重

今天读了这么一篇文章《移民生活之理财—投资理财经历中的得与失》,作者讲述了她在加拿大的投资经验以及被投资专家误导的感想。文章中的一些话让我感觉跟在“计算机伦理”课上学的内容很相似:

我们在投资上最失败、亏损最大的就是找投资专家理的财。我并没责怪理财专家把我的财越理越少,只是对没有法律法规保障客户的利益感到不解、困惑。……投资理财专家的工作职责是什么?他们每天应该做什么?他们就应该为客户赚钱而不是亏钱,……如果他们不能为客户赚钱就是他们工作失职,而工作失职在别的行业是会受到处罚的,但投资理财专家们把客户的钱亏光了也不会受到什么处罚,……让我感到困惑的是理财专家们工作失职造成亏损不仅不受处罚还不受谴责,反倒是客户本就不该想赚钱,而应该想着亏钱。为什么就没人呼吁政府制定法律法规来约束理财专家的工作失误呢?

囚徒困境告诉你伦理学的重要性

关于囚徒困境,可参考相关的维基百科页面

在学“计算机伦理”这门课的前几个星期,我一直不解这门课的意义所在。似乎我们学计算机的要学这门课,只是因为我们缺少其它学科内的伦理知识基础。那时我的理解是:学计算机科学就是学习编程、算法、数据结构、人工智能之类的“硬”本事,而相关的伦理,有谁不知道吗?谁不知道“盗版不合法”,“隐私需要保护”这些道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