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快照

转移了过去的blog

我在2007年3月份开始在独立空间上写blog前,曾经在几个BSP上写过blog。过程分别是Blog.com.cn -> Blogger -> Blogsome -> Blogger(beta)。

最早在blog.com.cn上写了几篇后,发觉Blogger更优秀一些(现在时间长了,我对blog.com.cn都没有了什么印象,它好像不是WordPress搭建的),于是就从Blogger上开写。

Tweenbots引发人类的爱心

Tweenbot今天在读瘾科技时独到一篇有趣的文章,说ITP的Kacie Kinzer设计了一台只会向前走的小型机器人,上面插一个小旗说名它的目的地,然后把它放在纽约街头。在42分钟后,它成功的到达了目的地,当中有29个人帮助了它。

老的feed总算被访问到了

过去有有一段日子在使用feedburner,当时把blog首页上的feed提示也该成了feedburner的链接。后来feedburner一度在国内不能访问,当是考虑到把RSS输出放在别人的域名下终究不安全,后来feedburner被Google收购后,果然域名的前缀也给改了。

内容与格式分离

“内容与格式分离”是新一代网页的基本要求之一。网页设计者坚持这一项要求,可以大大的减少网页维护的麻烦。目前多数自动化的网络出版工具都已经支持了这一要求,如Movable Type,在后台的发布页面编辑文章时,不需要作者来编辑HTML代码(尽管Movable Type支持这样做),在发布的时候自然会有程序来王文章里面加HTML标签。其实不止是网络出版,任何在发布前需要程序进行处理的出版方式都只这一要求的支持者。从SGML生成HTML,从.tex文件生成.pdf文件,都是如此。

Mena Trott在TED的演讲:blog创建更友善的世界

Movable Type是不是一个伟大的blog发布工具,Six Apart是不是一家伟大的公司,似乎不需要讨论。作为最早的几个blog发布工具和它的公司,它们服务了不知多少blogger。Six Apart公司的创办经历也颇为有趣:Mena Trott在2001年四月开始了一个blog–dollarshort.org,当是用的是Blogger的服务。Mena想用一种更好的方法来管理自己的blog,就和她的丈夫Ben一起用Perl写了Movable Type。通过Internet Archive Wayback Machine,我们可以看到,Mena的blog在2001年十月2日就已经用上了Movable Type了。然后就是夫妻两人发现了Movable Type的商业价值,于是接受了风投,创办了Six Apart。Mena Trott现任Six Apart的主席。

广大人民创造的文化

今天看了Yochai Benkler在TED的演讲“Open-source economics”,里面他提到2004年中期IBM蓝色基因超级计算机的性能刚刚超过了日本产的DEC”地球模拟器”超级计算机。但与此同时,另外”一台”超级计算机也在运行着—-“SETI@Home”,由全球450万个人电脑用户通过互联网贡献他们的空闲运算力而组成的超级计算机。而这台超级计算机的运算能力超出了IBM蓝色基因的三分之二之多。这有点像“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故事,但有些许的不同。人们没有像我们过去那样,贡献自己所有的精力,而只是把自己零碎的运算能力贡献出来,不影响自己的工作,就完成了更大的计算。

Twitter上follow谁?

Twitter上follow谁?今天看了月光在Google Reader上分享了一篇来自”望月的博客”的文章《45+或许你想follow的twitter帐号》后,突然有了明确表述的想法。当然,我不是Twitter专业用户,讲得都是我自己的想法,并不客观。

首先我想说一下”微博”的作用以及由于作用所带来的它的性质。与传统网站、新兴的论坛、blog一样,微博的作用同样是发布信息的媒体。他们之间的区别是成本不同:传统的静态网页需要发布者有编辑的权利,而论坛、blog则只需要一个帐号。Twitter则把这种成本进一步降低,可以说是使成本无限接近与一个标准。这里的”标准”,被我不严谨的描述为”越接近这个标准,人们越有意于发布一篇文章/帖子/信息…”。

博弈

今天早上看到keso在Google Reader里推荐的《制度的神圣》这篇文章,发现其中的一些话非常精辟,浅显易懂的表达了我之前总结的笔记[1][2]。

制度是用来干什么的?教科书早有答案了:调解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再说直白点,就是人和人之间的博弈需要一个游戏规则。但制度本身,是不容博弈的。如果一个制度出台,最终演变成了本该被规范的人和它之间的博弈,这个制度,永远无法得到”神圣”二字。而制度的一切合法性,就在于”神圣”。

讲一下对隐私的保护

今天下午上课前写了篇文章谈了一下我们伦理学老师的一些我们看来的”偏执”行径。巧的是下午上课的时候老师正好在谈论加拿大公民隐私的问题。

加拿大官方有隐私保护机构,名为Privacy Commissioner of Canada,网址是http://www.privcom.gc.ca/。这个网站包含很多非常详实的法规条文,比方说隐私保护最重要的两部法律[1][2]。其中第一部是传统的隐私法案,大概颁布与1968年;第二部是2001年之后颁布的关于信息技术的法规。

有趣的是,这个网站还有一个答题系统,可以检测你对隐私的了解程度。老师在课堂上演示这个系统时,有一道题问道你访问WWW网站的时候你的位置能不能被侦测到。答案是能,但老师说网站上对于答案的解释是有问题的──网站上说WWW网站通过cookies可以获得你的位置。

老师在课上给我们演示了两种追踪访问来源的方法。一种是我们学校课程网站使用的nTreePoint系统自带的统计功能,另一种是Google Analytics给出的访问统计。两种方式都可以得到访问者的IP地址、访问这个网站前访问者是在访问什么网站。而Google Analytics直接能给出访问者的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