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的理由
今天在QQ上与高中的一位同学聊天,本想告诉他“蔡依林的部落格”事件让他也乐乐,不料却得到了他对blog质疑的答复。他的观点是有什么事要写的话大可以往本子上写,把各种事情放在blog上成了公开个人隐私了。我当时没有什么好的理由来辩解,只是说他的观点与我过去时完全一样,认为blog毫无意义。
说实话,现在我依然没有好的理由来告诉那位同学blog是个好东西。当年我确实是这么看blog的,认为它毫无用处,无非是一些没有专业(此指计算机专业)的人想建网站而没有技术时搞出来的替代品。直到后来我才明白当初我错了。事实上,有很多人跟我情况差不多,有的人到现在也依然认为blog无用。我之所以有所改变,大概是因为我在平日与网络接触比较多,得知了它的好处后态度便有所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