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行业的伦理问题都一样严重
今天读了这么一篇文章《移民生活之理财—投资理财经历中的得与失》,作者讲述了她在加拿大的投资经验以及被投资专家误导的感想。文章中的一些话让我感觉跟在“计算机伦理”课上学的内容很相似:
我们在投资上最失败、亏损最大的就是找投资专家理的财。我并没责怪理财专家把我的财越理越少,只是对没有法律法规保障客户的利益感到不解、困惑。……投资理财专家的工作职责是什么?他们每天应该做什么?他们就应该为客户赚钱而不是亏钱,……如果他们不能为客户赚钱就是他们工作失职,而工作失职在别的行业是会受到处罚的,但投资理财专家们把客户的钱亏光了也不会受到什么处罚,……让我感到困惑的是理财专家们工作失职造成亏损不仅不受处罚还不受谴责,反倒是客户本就不该想赚钱,而应该想着亏钱。为什么就没人呼吁政府制定法律法规来约束理财专家的工作失误呢?
